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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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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宣传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承担本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的技术工 作,并按规定向广东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卫生局报告;
 三、根据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总体部署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计划,组织与协调本市开 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四、建立健全并完善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五、组织本市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编辑、出版本市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简报、刊物等;
 六、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工作的开展情况;
 七、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控制的紧急措施,对需追踪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调查、 确认和处理;
 八、接受广东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业务指导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管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