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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滥用监测方法与质量控制
2008-02-21

 

一、药物滥用监测方法与质量控制

第一节 药物滥用监测材料与方法
1. 监测对象
       分别来自强制、自愿、劳教戒毒机构和美沙酮治疗门诊报告的药物滥用者,以及部 分地区缉毒部门和社区机构发现登记的药物滥用者。
2. 调查员
       由监测单位(机构)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或管教人员)担任。负责调查工作人员参加过本地区举办的药物滥用监测培训学习。
3. 调查工具
       采用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编制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 
      
参见附件:《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和填写注意事项。
4. 监测方法
      对监测时限内收治/收戒或发现的药物滥用者,由监测机构的调查员进行定式访谈调查。调查员根据药物滥用者对调查内容的自述和监测机构进行的医学检查结果,完成《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的填写,调查过程中注意防止对调查对象的诱导或提示,不代为回答调查内容。
       调查项目填写内容以监测机构收治/收戒或发现药物滥用者时的状况()为准,填写内容要求认真、详实、完整。对调查项目中尚未列出的事实性内容,用文字补充填写在其它选择项处。
5. 监测资料采集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物滥用监测站负责组织和技术指导本辖区报告单位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填写工作,承担本辖区《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检查、汇总工作。药物滥用监测站和填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单位以在线直报方式向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数据。
6. 监测起止时间
      2006116日至20061215

第二节 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
1.《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设计与填写的质量控制
       200412月重新修订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经部分地区监测机构试用后,于2005年正式启用。
       采用结构化的半开放式问卷设计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包括19个必须填写的主要调查项目和5个基本调查项目,分别由调查对象和监测机构回答有关调查内容。调查项目之间存在互为验证关系,为检查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提供基本判断,逻辑上的不一致将提示调查表内容缺乏真实性,调查数据不能采用。调查项目根据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已公布的有关药物滥用的研究成果进行标准化处理。
2.
药物滥用监测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
       2006年的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采集要求为:填写时间为2006116日至20061215日;5个基本调查项目未填写≤2项;19个必须填写的主要调查项目无一遗漏;调查项目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未随意涂改填写内容,或编造调查内容;报告单位填写完整的监测调查表达到90%以上;报告单位填写的有效监测调查表达到90%以上。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填报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将作为无效表格处理。此外,对填写有麻谷丸、吗啡等精神活性物质的调查表、艾滋病病毒检查结果呈阳性的调查表、滥用药物日均耗费出现异常值的调查表,通过当地药物滥用监测站与填报表单位联系,做进一步核实。
3. 在线直报数据的质量控制
      《药物滥用监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对在线直报数据的质量控制包括:对各项调查内容的填写设有自动检查功能,以保证提交数据记录完整。计量型和日期型数据设有录入阈值自动校验功能,以保证提交数据记录合理。部分相关的调查项目设有逻辑一致性校验功能,以保证提交的数据记录可靠。
       凡是出现调查内容填写不完整、计量和日期型数据填报错误或录入错误、逻辑检查结果不正确的调查表,信息管理系统将拒绝在线直报数据登录数据库,并给出提示错误信息。
4. 监测数据库记录管理的质量控制
      药物滥用监测数据库重点对重复登录调查表进行管理,采取限制措施。重复调查表分为:
      同一份调查表在同一时间段多次录入并提交信息管理系统,或在不同时间段的重复录入提交。
      15天内提交的填写内容不完全相同的调查表,经信息管理系统设定的人口学特征和药物滥用史等条件验证为同一药物滥用者。
      药物滥用监测数据库对上述第一种情况将采取自动屏蔽措施,拒绝同一份调查表多次提交登录。对第二种情况,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药物滥用监测数据库记录进行重复调查表的排查和删除。
      通过上述质量控制采集的监测数据方可作为有效数据样本,参与统计分析。

二、药物滥用监测数据处理

第一节 监测数据统计分类    
       2006
年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统计将按以下界定对调查项目进行分类:
1. 监测报告药物滥用病例(药物滥用者)的界定
       流行病学研究关于病例的定义为:一个人每发生1次疾病就算做一个病例。一个病人可以先后患数次同一种疾病或同时患数种不同的疾病
       参照上述定义,药物滥用病例(药物滥用者)可界定为: 
           在观察期内发生药物滥用行为的个体,计为1个病例。
       在观察期内,一个人有过n次戒毒机构脱毒治疗经历,又多次复发滥用药物时,应计为n个病例。
       在观察期内,一个药物滥用者可以先后多次滥用同一种(类)药物,或同时滥用多种(类)不同的药物,则可分别计为多个病例。
2. 阿片类药物依赖者的脱毒治疗
      本文中的脱毒治疗,是指在强制、自愿和劳教戒毒机构内进行的给予医疗监护下的脱毒治疗。阿片类药物依赖者的脱毒治疗,通常是对停止滥用毒品后第1~15日急性脱毒期的以药物为主的治疗,以控制和消除躯体戒断症状与体征,脱毒治疗的疗程一般不应低于15日。
3. 按药物滥用史进行分类
      根据《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中填写的初次滥用药物时间2005年新增加药物滥用者分为:
      新发生药物滥用者,指本年度初始滥用药物者,且在此之前从未接受过脱毒治疗。
      新发现药物滥用者,指此前已有过脱毒治疗经历,但报告是本年度开始滥用药物者。
4.
按戒毒史进行分类
       自愿、强制戒毒机构的被调查者,若填写是第一次脱毒,并且在滥用药物原因调查项目中未选择填写与复吸、出现稽延性戒断症状有关的内容,可界定为首次脱毒者
       若填写已到戒毒机构进行过1次以上脱毒治疗,或在滥用药物原因调查项目中选择填写了与复吸原因有关的内容,则视为多次脱毒者。多次脱毒者包括劳动教养的药物滥用者。
5.
使用或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界定
      被调查者如回答使用/滥用药物原因与医疗用途无关,包括为解除烦躁、失眠、躯体疼痛等为避免戒断不适症状和精神疾患的用药,则填写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归为非医疗目的滥用药物。
      被调查者如回答滥用药物原因与医疗用途有关,填写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将视作为治疗使用药物。
6.
使用/滥用精神活性物质分类
      根据监测数据的主要来源与本报告重点研究对象,被调查者使用/滥用精神活性物质分为:海洛因;其他阿片类药物;苯丙胺类兴奋剂及氯胺酮、麻谷丸;大麻;苯二氮卓类药物;其他精神活性物质。其中:
     
其他阿片类药物,包括:阿片(鸦片)、吗啡、度冷丁、二氢埃托啡、美沙酮、丁丙诺啡(片剂/针剂)、地芬诺酯、曲马多以及可待因复方制剂、甘草片等。
苯丙胺类兴奋剂,主要为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俗称摇头丸)、甲基苯丙胺(MA,俗称冰毒)。
     
苯二氮卓类药物,主要为三唑仑、地西泮(安定),以及艾司唑仑(舒乐安定)、阿普唑仑(佳静安定)、氯硝西泮(氯硝安定)
    
其他精神活性物质,包括可卡因、g -羟丁酸(GHB)、安钠咖、咖啡因、强痛定、安眠酮、速可眠、去痛片和酒等。

第二节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2005年采集药物滥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针对《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中不同类型的调查项目,采用统计方法如下:
1.
定比调查项目
      如年龄、滥用药物年限、既往脱毒次数等。采用均数、中位数,描述集中趋势;采用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全距(极差)、四分位数间距,描述离散程度;分析指标采用定基比和环比。
      部分定比调查项目将转换为定序调查项目进行分析。被调查者年龄和初次滥用药物年龄,采用等距分组;滥用药物年限和经历脱毒次数,采用不等距分组。
2.
定类、定序调查项目
      如,性别、滥用药物方式、文化程度等。采用频率、累计频率、众数,描述调查数据的分布类型;采用百分率,表示某现象发生的频率或强度;采用构成比,说明某一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或分布;采用相对比,说明两个有关指标的倍数关系。对可做多种选择的定类测定项目的统计,用每一种事件的发生率表示。


                                                                        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20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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